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6)
时间:2017/03/29 09:56 浏览:Loading...
九、全面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31.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领导和推进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坚持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步抓。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部署管党治党工作,亲自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班子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督促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管党治党工作在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贯彻落实。
32.形成工作合力。纪检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党管干部职责,推动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宣传部门要抓好宣传舆论工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氛围。党的其他工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落实管党治党工作部署。
33.层层压实责任。各级党委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抓、书记抓,带动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实行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报告、专项检查、专项督办、专项通报制度。各级党委每年至少对下级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开展一次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
34.从严考评问责。制定问责实施办法,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问责力度,对管党治党工作不力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责任,通过严肃问责追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坚持市县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加强对机关、国企、高校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指导。
全省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奋力推动我省各项工作上新水平,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