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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政策
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4)
时间:2017/03/29 09:56  浏览:Loading...


  17.大力推进机关、国企、高校、“两新”组织等领域党建工作。改进机关党的建设,抓严抓实机关党员教育,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突出加强国企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大力加强高校党建工作,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抓好以院系党委(总支)和支部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大力推进“两新”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着力加强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换届提醒、到会指导等制度,做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18.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严格党员标准,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切实提高发展党员质量。重视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以农民工和大中专毕业生党员为重点,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定期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完善党员档案,推进党员管理信息化,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要求处置不合格党员,及时依纪依法处理违纪违法党员。立足不同类型党员特点,创新平台载体,引导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9.强化基层党建工作保障。充实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配齐配强组织员,加大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加强活动阵地建设,全面开展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站)建设。加大基层党建工作投入力度,建立健全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分类指导,落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引,推动各领域党建工作规范化。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表彰宣传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增强党的凝聚力。
  六、坚持不懈改进作风
  20.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我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和省内公务活动“六条禁令”,坚决反对“四风”。坚持抓常、抓细、抓长,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紧盯关键节点,整治顽疾痼症,着力防范和查处各种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做到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问题不漏。坚持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落实越往后执纪越严要求,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严肃问责追责。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以上率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做到“三严三实”。

  21.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完善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实现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全覆盖、常态化,深入了解民情,办好民生实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坚持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等制度。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法,建立和完善民意调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做好网上群众工作。

  22.综合治理“为官不为”。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塞责的干部要严肃批评,必要时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对失职渎职的要严肃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依纪依法处理。落实“三个区分”原则,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对被举报、投诉的干部,经查核不属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支持干部大胆工作。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全面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七、全面加强党内监督

  23.扎紧制度“笼子”。推进依规治党,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我省配套制度,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推动管党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制度执行不力的各种问题。各级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自我约束,做严格执行制度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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